今天是

2022年全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供销社 日期:2022-06-09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供销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州安办字202214)要求,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扎实开展2022年全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动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顺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6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市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市实施意见,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市实施意见,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 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吴都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安全生产吴都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

6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前后,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悬挂横幅、举办专栏等,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成立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胡钟文为组长,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徐彬为副组长的市供销社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安全保卫科,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指导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办考核。市供销社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三)加强隐患整改。要加强对出租门店和人员密集商场等场所和老旧危房的检查力度,要结合夏季用电高峰的特点,对所有经营单位的电线电器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将工作开展及时上报,并于7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54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4号 联系人:温高攀 联系电话:027-59978268 地址:鄂州市建设街小北门16号
主办:鄂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象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