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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鄂州市供销社 日期:2024-03-08

2023年,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市供销社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部署安排。根据《中共鄂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鄂州法办发〔2023〕13号文)要求,认真梳理、逐条自查,今年工作情况报告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今年我社结合实际,调整了市供销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了《市供销社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党政领导干部法治第一责任人清单》,对市供销社的普法任务进行具体分解。根据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通过多种形式和广泛地开展活动;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供销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社党组书记、主任听取市供销社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为推进市供销社法治建设工作持续向好提出明确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普法工作。结合供销实际,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贯彻实施。

二、加大法治学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集中学习相关法律

市供销社通过支部主题党日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民法典4次,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重要内容2次,充分利用集体学习时间,将法治教育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外,还带着疑惑解读学,带着问题讨论学,与实际工作结合学,改变了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弊端,收到实实在在的学习效果

积极开展普法平台学习

精心筹备机关无纸化普法学习,机关干部自觉参加普法在线课程学习;在供销社系统微信群、QQ群等平台推送法治宣传内容,促进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着力推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截至12月,市供销社系统全体机关干部全部完成法宣在线平台学员积分,获得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考资格,我社将继续督促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确保年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积极号召机关全体干部参与湖北应急知识网络竞赛,加深机关干部应急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储备。

(三)围绕供销社主要业务开展相关培训

为适应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要求,准确把握总社、省社关于统计工作及综合业绩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工作质量,鄂州市供销社召开“全市供销社系统2023年统计业务暨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培训会议”。特邀省社统计直报专家孙跃明就《供销合作社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统计直报平台应用及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解读与分析进行授课,《供销合作社统计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对供销系统统计工作具体操作中所涉调查表式、主要指标和相关要求做了详细解释,是供销系统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根本指针。培训会议着力提高系统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为农服务水平,推动综合改革纵深发展,促进系统综合业绩考核排名争位。各区供销社及市社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统计人员纳入直报平台的民营企业分管领导、统计员和市社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等50余人参加会议。

三、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带头讲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是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各级普法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普法工作职责,细化目标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使普法责任制得到了量化、细化、精准化,实现普法责任“包产到户”,确保普法“施工图”如期完成。编制规范性文件汇编,以共性责任清单的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三是开拓普法教育新路径,突出做好在重要文件宣贯、法治文化阵地、以案说法、重点人群法律普及的“四个重点”,工作重心从制度向机制、从重要节点向常态化延展的,真正做到普法责任与主体责任结合、培训教育与普法教育结合、专业化和社会化结合的“三个结合”,形成普法工作“大合唱”。

四、丰富普法形式,扎实开展普法活动

   )结合重要节日,开展主题宣传

围绕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3月12日“植树节”、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22日“世界水日”分别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森林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水法》的学习宣传;4月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后,市供销社通过制作宣传栏、LED屏流动宣传,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市供销社积极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民法典、主题党日学民法典,大力提升机关干部法律意识;6月份“安全生产月”,市供销社结合安全生产月,到包保双千企业开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知识,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9月是学校开学季,市供销社在直属学校鄂州市经贸学校张贴反校园霸凌宣传栏;10月是“鄂州人才服务月”,市供销社为包保双千企业送去《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选编,并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11月,市供销社结合吕梁“11.16”火宅事故,要求所属单位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全系统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二)开展法律“六进”,扩大法宣阵地。

2月28日下午市供销社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到鄂州市经贸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作专栏进宣传,学生们有序参观学习,普法宣传氛围浓厚5月24日,市供销社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联合北门社区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法治宣传邀请市社法律顾问吴应华律师与社区民警为社区居民朋友送去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剖析生活案例并为大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普法学法氛围浓厚,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8月29日,市供销社联合包保帮扶村八庙村共同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向村民朋友进行《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知识普及,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026日下午,市供销社在市经贸学校组织开展“开学季·法治进校园”活动。邀请湖北伸道律师事务所吴应华律师走进校园,为一百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场生动又深刻的法治课堂,他用日常生活学习中常见的案例,结合当前校园实际,从校园欺凌、权益保护、法定责任年龄等几个方面引导同学们遵守公德法规,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行为

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性对我社制订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等工作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拟订重大项目合同、租赁合同、人事招聘等出具了专业性法律意见,并参与起草了合同的拟定,2023年,市供销社法律顾问协助起草东沟三农服务中心建设、新合公司人员招聘等合同,委托代理市供销社与董守国劳动纠纷案,有效推动了市社在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方面更加科学规范。2023年,市供销社与法律顾问续签2年合同。

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市供销社监管着鄂城区供销社、市经贸学校等5家直属单位、安星泰药业公司等3家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全系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危险特性,“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和业务旺季到来之前,市社都组织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情况等进行了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在市社的督导下,各单位都对所属生产经营网点、出租门店督办、各类仓库的安全工作做到了经常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联合其他职能部门随机暗访,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委、鄂城区樊口区街道等部门配合分别在9月、10月、11月期间对各区社有资产、茶叶协会成员单位及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进行抽检,对暴露出的问题,经经营业主签字确认后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求各站点主动查漏补缺,进一步以查促改,以小切口促大转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4处,立行立改4处。

2021年“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社积极探索,将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普法作为推动供销社体系建设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注重普法活动向基层延展,向真正需求的企业、社区、学校、乡镇倾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红色供销”特色的大普法格局。

下一步,我社将持续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巩固市社法治建设基础:一是突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重点工作的重要性,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供销力量;二是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维护宪法法律至上,做到依法行政;三是补齐法治工作短板,针对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细致、法治文化建设还不够深入等问题,注重拓展普法宣传形式,增加普法宣传趣味性。力求市供销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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