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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供销社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鄂州供销社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 号)等文件精神,对照《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1〕27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供销社党组中心工作供销社改革发展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动政务公开,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合理布局门户网站栏目,及时发布本地供销社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公布本单位预、决算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公开170信息其中概况类信息27条,政务动态信息12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条;全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1.结果公开: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分别于1月25日公开“市供销社2020年度政府网站工作报表”,2月5日公开“市供销社2021年部门预算”。

2.专栏专题在原有五个专栏专题的基础上,新开设“六稳六保”专栏,并及时更新各专栏专题相关信息。

3.解读回应:解读信息2条,包括《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 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条,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小北门的市供销社宿舍16户居民反映的用水难的问

4.要点落实:积极编制鄂州市供销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5.其他内容:市供销社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网站栏目设置,逐步打造成为供销社系统公开政府信息的样板平台。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让公众了解、关注和支持供销社工作;对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根据行业特点,及时公开与供销社相关的农资销售、农资打假等动态信息,宣传有关惠农支农政策和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工作措施等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2021年9月20日,申请人林某申请公开市供销社最新的内设机构职能信息,要求以邮寄的方式向其提供纸质版材料。市供销社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寄送材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制定了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制度,要求机关各科室提供的上传内容,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查后上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经审核同意后上传;重大内容发布报机关主要领导签发后再上传,以此作为网络内控制度,确保网站信息的保密性上传文件前进行病检测,并由专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供销社系政府领导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特殊经济组织,无行政审批权,无行政执法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收到自然人申请的公开信息1条,已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供销社2021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事项。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关注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为农服务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市供销社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1,市供销社收到人大建议2件,分别为:《关于加快撤村并居后规范社会事务配套政策的建议》、《关于鄂州市农村小农户如何与互联网有效衔接的建议》,市供销社作为会办单位,按照办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主办单位、代表委员们均作了回复;收到政协提案2件,分别为:《关于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  助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关于发挥供销社优势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市供销社作为主办单位,按照办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代表委员们均作了回复。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的方式:鄂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欢迎查阅。市供销社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小北门路16号,邮编:436000,电话:0711-322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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