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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供销社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供销社党组中心工作供销社改革发展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动政务公开,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合理布局门户网站栏目,及时发布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年度报告、年度报表等,公布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

(一)主动公开

市供销社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网站栏目设置,逐步打造成为供销社系统公开政府信息的样板平台。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让公众了解、关注和支持供销社工作;对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根据行业特点,及时公开与供销社相关的农资销售、农资打假等动态信息,宣传有关惠农支农政策和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工作措施等全年公开217信息,一是新闻中心160条,包括工作动态119条,通知公告41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39条,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公开指南、公开制度等内容等5条,法定主动公开、公开年报、年度报表、依申请公开等内容34条;三是互动交流6条,包括征集调查、资料下载、来信回复等内容;四是专题专栏12条,包括法治宣传、六稳六保、廉政文化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市供销社未收到自然人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制定了网络信息安全相关制度,要求机关各科室提供的上传内容,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查后上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经审核同意后上传;重大内容发布报机关主要领导签发后再上传,以此作为网络内控制度,确保网站信息的保密性上传文件前进行病检测,并由专人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供销社建设了门户网站,并纳入鄂州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管理平台,另外,市供销社委托专业公司负责网站的运营维护,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市供销社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全年共发布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等信息16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供销社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整改工作,每日关注工作群内的信息动态,及时更改网站的“错敏词”。同时,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发的“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及时完成网站的相关整改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并进行了政策解读。未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未收到自然人申请公开的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市供销社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偏少、质量不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中涉及“三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将符合公开要求的信息进行公开;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部署,及时公开涉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相关文件和信息。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力量不足。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负责,且政务公开工作涉及全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规范性文件公开及解读的质量不高。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大多由业务科室发布,由于缺少有效的沟通联系,导致文件发布及解读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等形式,让全体机关干部参与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公开并解读规范性文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市供销社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3,市供销社收到政协提案1件。市供销社作为主办单位,主动与协办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回复,同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的方式:鄂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欢迎查阅。市供销社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小北门路16号,邮编:436000,电话:027-5997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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