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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关于在机关开展中心发言活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供销合作社 日期:2012-04-20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建学习型机关,改进学习方式,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思考问题的自觉性,根据市社领导的意见,决定从五月份开始在市社机关开展中心发言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中心发言的方式

  从五月份开始,在每月第三周的周四集中学习日,举行一次中心发言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提前至第二周的周四或顺延至第四周的周四),每次集中学习活动随机确定一至两名工作人员进行中心发言。中心发言后,随机确定和指定两人以上进行评议和点评。

  二、中心发言的范围

  市社机关在编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中心发言,计划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中心发言人为市社正科级干部(含主任科员);第二批为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工作人员;第三批为市社领导班子成员。

  三、中心发言的内容

  中心发言人要认真学习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本岗位工作实际,选定发言内容。可以采取理论探讨、调研报告、经验交流、学习体会、政策宣讲、专题讲座、工作建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交流。发言人要解放思想,联系实际,建言献策,敢说真话,发言的内容要求既要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政策水准,更要结合实际,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中心发言人和点评人的确定

  第一批中心发言人和点评人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办法产生,即每次在科室负责人中间抽出两个中心发言人,编为1号发言人和2号发言人,随后在科室负责人中间相对应地随机抽出四个点评人,其中两名科室负责人点评1号发言人,两名科室负责人点评2号发言人,分管领导为指定点评人,一般干部的中心发言,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作点评;分管领导作为中心发言人时,分别由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和主要领导作为点评人;主要领导作为中心发言人时,全体班子成员为指定点评人,科室负责人可做自由点评人。

  五、其他事项

  (一)中心发言人的发言题目,采取个人自报与人事教育科拟定的办法确定,四月底之前为个人自报阶段,五月中旬确定第一批中心发言人的发言题目。第二批和第三批中心发言人的题目分阶段确定。

  (二)中心发言人的发言稿须报电子版至市社人事教育科,以便整理成册。

  (三)中心发言人的发言时间为45分钟至60分钟,点评人点评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之内。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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