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与我市签订厅市共建合作协议

信息来源:鄂州市供销合作社 日期:2013-04-15
加快新型供销合作社建设,构建现代农村流通新体系

4月12日,省供销合作总社与市政府举行《加快推进新型供销合作社建设合作协议》签字仪式。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主任赵东风,副主任张裕才、杨杰、张永红,纪检组长徐林楚,监事会主任张卫平,巡视员马清轩,副巡视员熊治海,市领导李兵、叶贤林、熊明新出席签约仪式。省社直属相关单位及机关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市供销社主任参加签约仪式。市政府副市长吴友安主持签订仪式。
  市委书记李兵在致辞中指出,省供销合作总社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新型供销合作社建设,为携手推进鄂州综改示范市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注入强大动力,为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发展农村经济、搞活农村市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供了重要支撑。市委、市政府将加强与省社的合作与对接,保障合作项目的推进,努力把市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一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办成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省社党组书记、主任赵东风明确表示,省社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在中央1号文件的指引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力落实厅市共建合作协议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和帮扶力度,鼓励和支持出资企业与鄂州市供销社开展经济联合和项目合作;积极争取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资金,从新网工程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通村商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他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创新合作形式,扩大合作成果,为促进鄂州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以打造全新供销社为目的,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整合双方资源,逐步构建现代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在建设农产品大市场项目、建设鄂州市经贸学校、建设鄂州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湖北供销民生广场项目、建设农资三位一体综合服务项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六个方面加强深层次合作。
   市长叶贤林与省供销合作总社主任赵东风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厅市共建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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