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社、市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双节”期间有关工作,结合鄂州政办电〔2020〕11号文件和市供销社9月30日工作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在岗带班和外出报备制度,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门卫代班、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等现象发生,确保“双节”期间政令畅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等,应及时协调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市供销社值班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要认真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一旦发生疫情,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上报信息,迅速妥善处置。
二是切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检现场测评工作已基本结束,各单位不得因国检结束而放松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继续按照迎检的状态和精气神,持续加强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为全市供销社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的好环境。
三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供销社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
鄂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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